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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无聊阿郎]]></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link>
	  <description><![CDATA[向四川地震死难者沉痛哀悼，愿他们在天堂更美好 ]]></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Tue, 26 Aug 2008 13:13:0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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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无聊阿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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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转贴]试问：“禁摩令”是根据哪条法律出台的？]]></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261123668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禁摩”在中国目前已经有１４８个城市加盟，禁限封杀没商量，使整个行业胆战心惊，岌岌可危。在文明、民主、有序的名义下，禁摩限摩何时休？引起了民众的质疑和关注。 <BR><BR>　　作为与“禁摩令”关系密切的普通公民，自己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到底违反了哪条法律？令人困惑；而“禁摩令”又是根据哪条法律？有无合法依据？令人费解。 <BR><BR>　　一、按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车管部门如果不给摩托车发牌照，那就是行政不作为，是胡乱作为，是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如果处罚上路的摩托车，那是滥用权力，同样也是违法行为。如果把一个本来违法的决定，再送入听证程序，更是错上加错。但是，听证程序，可能把决定的“违法性”给洗掉，仿佛一下子就名正言顺了，好像经过听证的事应该没有问题。执行者执行决定的时候更会理直气壮地以经过听证为由压倒一切疑问。听证就像一块遮羞布，成了一种伪程序。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至今还没有出台《行政程序法》。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实现的保障，只有具体的规定，但没有完善的程序，具体规定实行起来难免会大打折扣，甚至落空。尤其当听证发展成一种运动的时候，各种听证会鱼龙混杂，挂羊头卖狗肉的事自然会有的。 <BR><BR>　　二、从我国颁布的所有政策法规看，也从未有禁、限摩的任何规定。城市禁摩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今年７月１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严重侵害了中国摩托车产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行政许可法》给政府提出的最严峻挑战，就是它必须彻底放弃一禁了之的做法。禁摩仅仅是《行政许可法》给地方政府带来的无数麻烦的冰山一角。目前并没有一个严格的验收程序，用更加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去分配城市资源，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保障每一个公民在国家法律框架下的生活生存空间。 <BR><BR>　　三、我国《宪法》要增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内容，而禁摩这样的做法，似有变相剥夺公民私有财产的嫌疑。文明理性有它固有的精神品质。行政行为应该如何管理，应该如何受到法律监督？假如每一个人都失去了个体的尊严和选择，那么任何一种制度都可能成为群体性暴虐的借口。然而，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尽管正当性遭遇质疑，禁摩还远远没有成为过去式。 <BR><BR>　　四、政府应该出台相关交通法规管理协调引导，而不是限制交通工具。摩托车的行驶安全问题，并不是摩托车本身造成的，而是驾驶人员、路况等多种因素造成的，难道我们能因为刀能伤人就限制或禁止生产刀具吗？这种禁摩行为无疑是因噎废食。 <BR><BR>　　五、“禁摩令”专门针对着特定的公民使用群体，是具有对公民划分等级之实质的差别性行政法规，从根本上违背了普遍性、公平性、公正性这一基本法治精神。用圣奥古斯丁的话来说，“就等于无法无天”。按官场的潜规则而不是有关法规行事，其力量是巨大的，远远重于法律，没有想到广大民众利益，以及他们应享有的“知情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忽视人们的客观需求，不能仅仅靠行政权威，用强制命令来规定人们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时刻提醒公仆们：在制度设计时，应体恤人性，顾虑现实，恪守客观。 <BR><BR>　　六、现代社会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利益要调节，符合法治精神的行政意志不能是由什么部门“批发”给社会的，它们的产生应是一个复杂的复合过程，其间，各种力量和利益的搏弈、平衡和妥协是很重要的。撇开了必要的搏弈、平衡和妥协过程所产生的命令，很难避免由一部分人强加于另一部分人的性质。的确，公共利益这顶帽子很大，扣在什么地方都合适。但公共利益是总则里的原则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具体运用的。社会当然需要政府通过有效管理来提供良好的秩序和必要的稳定，但秩序也好稳定也罢，都只有在以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时才具有价值，如果把它们上升为目的，是本末倒置；把管理上升为目的，更是本末倒置。不幸，这正是“禁摩令”的软肋。即使不提隐于其间的部门利益，往好里说是只图管理方便，只注重虚伪的城市形象，而公民的个人权利就在这管理的方便和所谓城市形象被目的化中淡出了。 <BR><BR>　　我认为，应该反对“禁摩令”！ <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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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6 Aug 2008 13:12:3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26T13:12:3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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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网易新闻出现一个很有意思的错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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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见图片，注意日期，哈哈，这几天编辑估计累坏了。</P>
<P>&nbsp;</P>
<P><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hIVoNionX0kWR4Yiitb66A==/624592973321402724.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hIVoNionX0kWR4Yiitb66A==/624592973321402724.jpg"></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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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0 Aug 2008 13:52:4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20T13:52:4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黄健翔：我不接受刘翔的道歉 这根本没有必要]]></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2011475927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A href="http://2008.163.com/08/0820/04/4JOVCRV100742R2S.html">http://2008.163.com/08/0820/04/4JOVCRV100742R2S.html</A></P>
<P>今天凌晨的湖南卫视节目《中国移动——奥运健谈》里，两位嘉宾石述思和郑也夫都对刘翔退赛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也讲了一段四年前我在雅典奥运会上的亲身经历。看看希腊人是怎样对待自己的失败英雄的。我们对自己的奥运选手的爱，难道是有条件的吗？拿了冠军才爱你，才崇拜你，才允许你出名发财大红大紫，否则你就该把一切都还给社会还要被踏上亿万只脚？这是什么道理？说这些话的人才真叫给中国丢脸！ </P>
<P>体育场上没有常胜将军，失败了的运动员不是叛徒和懦夫，不低人一等，不是犯了错误，更不是供大众发泄的出气筒。如果按照某些人的逻辑，中国的运动员要么别当奥运冠军，要么当上了就不能输，必须永远赢下去，否则就从神坛跌进地狱，那思想深处的问题肯定不是运动员的。 </P>
<P>有人振振有辞地在我的博客里留言说：刘翔就是欠了我的！我当然有权批评刘翔是逃兵，因为我是纳税人，他花了国家那么多钱，里面有我的贡献。 </P>
<P>按照这个逻辑，每一个参加奥运会的中国运动员都必须获得点什么，否则都对不起纳税人。首先那些优势项目拿金牌就是应该的，必须的，拿银牌都是失败，是渎职，是过失；而那些根本拿不了什么名次的队伍和选手，比如男子曲棍球和水球之类的，比如中国代表团数百名选手里那些最终胸前没有奖牌可挂的，连第一轮预赛都不能通过的，是不是都在浪费纳税人的钱？都该骂？</P>
<P>刘翔今天出来道歉了，这样纳税人该高兴了吧？他们终于公开行使了纳税人的权利，享受了主人翁的利益，光荣而自豪。他们应该大大地满足了。可喜可贺可歌可泣！ </P>
<P>我也是纳税人，我不接受刘翔的道歉。因为我认为这根本没有必要。这次道歉在我看来，简直就是最大的悲哀——特别是某些人奔走相告，弹冠相庆，兴奋莫名，标题起得痛快淋漓：“刘翔道歉了！”这无疑是让全世界人民看到我们当中部分同胞的体育观和所谓的奥林匹克精神——如大眼所说，一不小心变成了奥林匹克神经。可×可×可×可×。这里的×留给大家玩填字游戏吧。 </P>
<P>关于刘翔退赛，写到这里就不再写了。明白的人自然明白，糊涂的人继续糊涂，我没有能力和义务继续“成人教育”。再写，这些人该教育我了，肯定要用到的撒手锏是：你拿刘翔炒作！谢谢有人会这么说，我还从来没觉得自己有这么高的觉悟呢。 </P><A href="http://2008.163.com/08/0820/04/4JOVCRV100742R2S.html">http://2008.163.com/08/0820/04/4JOVCRV100742R2S.html</A>
<P>&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2011475927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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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0 Aug 2008 11:47:5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20T11:47:5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李承鹏：刘翔错就错在四年前不该夺冠]]></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2011462252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A href="http://2008.163.com/08/0820/03/4JOSEBSS00742R2S.html">http://2008.163.com/08/0820/03/4JOSEBSS00742R2S.html</A></P>
<P>李承鹏专栏 </P>
<P>黄健翔说他不接受刘翔的道歉，因为刘翔退赛没错就没必要道歉；我反对，你和我不接受刘翔的道歉并不意味别人不接受，你和我不认为刘翔有错并不意味着别人也认为刘翔没错。<BR>可“别人”是谁？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刘翔该向谁道歉，我在寻找，在寻找之前我来分析刘翔错在哪里。</P>
<P>刘翔让很多人不爽，这是事实，其实当时他只有四种可能：</P>
<P>一、直接宣布受伤来不了鸟巢，但有些人肯定很愤怒，他们会说“你不拼怎么会知道自己不行，好歹你也得来露一面吧，你就是在跑道上溜达两步也算是给我们一个交代”。</P>
<P>二、于是刘翔来到鸟巢，试了两次，不成，情况我们都知道了，有人说“你应该走到终点去，爬也得爬过去”，有人说他不够“亮剑”。</P>
<P>三、假如刘翔真这么干了，一边踉跄推开栏杆一边走向终点，并向沿途群众挥手，嘴里高呼“爱我中华，振兴国威”，还绽出一丝血迹。这样肯定还有人不开心，说刘翔在利用伤病炒作，是以东亚病夫形象出现在外国人面前。</P>
<P>四、不顾一切跑过110米，余生残疾。我不知有没有人说“这丫不科学对待伤病，你的身体并不是你自己的，而是国家的，你这是拿国家利益在开玩笑”。</P>
<P>受伤后的刘翔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取悦国人？我看到有个被韩寒称为“受假大空教育成长”的评论员在博客上号召刘翔应该走完110米，看来国人还是有情商的，纷纷上来“问候”他，所以心理素质比刘翔还差的这位假大空评论员把博文删了。从这个意义看，你不承认刘翔是时代偶像真不成，刘翔促成了中国互联网史上奇迹。</P>
<P>刘翔该向谁道歉？当然不是背负国家大义、上下五千年文明史、56个民族面子的假大空评论员，也不是嗑着瓜子看电视的土豆们，如果那些纳税人要求刘翔退赔税款，更应该首先是中国足球来赔，因为培养刘翔用的钱其实最多也就是一中超豪门一年的花销。</P>
<P>我注意到很多人提到被伤害了感情的国人。这么说来鲍威尔应该拖出去毙了，姚明进不了前八也应该凌迟处死。有人还喜欢提到广告商，这提醒了我，原来我们是看不惯刘翔挣钱太多广告单子接得太多，才那么烦他的。换个思路，要是换个没挣那么多钱没拍那么多广告的运动员，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原谅他？</P>
<P>我想了很久，发现刘翔最大的过错就是不应该在四年前夺得奥运冠军，我们有些人就是喜欢把一个人捧成神，再把神踩在地下，因为伤病就不能取得好成绩，不能取得好成绩就是卖国。</P>
<P>这么说来，我觉得刘翔道歉都不过瘾，就应该把刘翔那根跟腱取下来，做成弹弓，然后打他们家玻璃窗，这下你们就满意了。 </P>
<P>&nbsp;</P>
<P><A href="http://2008.163.com/08/0820/03/4JOSEBSS00742R2S.html">http://2008.163.com/08/0820/03/4JOSEBSS00742R2S.html</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2011462252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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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0 Aug 2008 11:46:2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20T11:46:2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刘翔退赛真相（一切皆在计划）---来自NIKE的消息！]]></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199225147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babka.blog.sohu.com/97573054.html">http://babka.blog.sohu.com/97573054.html</A></P>
<P style="TEXT-INDENT: 2em">刘翔退赛真相（一切皆在计划）---来自NIKE的消息！（绝非标题党）</P>
<P style="TEXT-INDENT: 2em">所见网络在刘翔决定退赛后立刻炸开了，各种版本的猜疑都有。</P>
<P style="TEXT-INDENT: 2em">虽说可能不是时候，但作为NIKE中国营销总部的知情人士，我决定揭露一些也许永远都不为人知的秘密！！！</P>
<P style="TEXT-INDENT: 2em">刘翔自从夺得OY金牌，特别是打破12.88的世界纪录后，商业活动就更为频繁。我们公司，VISA，安利等等，广告，公告，活动一直就没有断过。他的教练孙海平对此其实是非常不满的，曾多次对刘翔的经济人提出抗议，说这样讲对刘翔产生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受当其中的就是不能保持状态。可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刘翔的经济人团队并没有对一个搞体育的老人妥协。于是大家看到了刘翔出席一个又一个商业活动，出演一个又一个广告。。。。。。（当然，一种也有我们NIKE的功劳）</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实早在2008年年初，刘翔的成绩已远远低于它当年多冠的时候了，状态也大不如前。很多时候他都只能在商业活动间隙进行一些零星的训练，根本不能说是系统的练习。当时他的经济人团队的希望是在最后3个月的时间（OY前）在开始封闭训练，凭刘翔的能力，应该能找回状态。此时大家其实也已经看到了古巴小将洛布斯的惊人演出，孙海平对此也只能摇头，因为作为教练，他在整个经济团队里是没有发言权的。而此时的刘翔也没有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前台头，他选择了接受。其实这也可以理解，中国的很多运动员这么拼命，最根本的就是成名后的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他自己也相信自己有能力在最后的几个月中赶上当时已如日中天的洛布斯。</P>
<P style="TEXT-INDENT: 2em">然后万万没有想到的，由于长期疏于训练，身体机能已经不能满足刘翔大运动量的比赛需求了，直接的后果就是大家后来看到的刘翔在美国大奖赛的“意外”受伤。这次对刘孙二人的打击其实是相当大的，因为它打乱了刘翔之后所有的安排。已经签订的商业活动合同时没有办法推托的，在应该全力养伤的时候他还是没有办法做到全力以赴，不得不继续接拍广告，出公告。原本静养的时间都牺牲了，更不要说训练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刘翔的赞助商在其中发挥的负面作用。其实老外和中国人一样，目光又时候是非常短浅的。他们也有不得不完成的指标。明知道在刘翔受伤后继续让其出公告会直接影响刘翔在OY的成绩，但金钱的压力让他们（当然也包括我们公司）依然排满刘翔的日程安排。其实我们别无选择，美国总部的高层是不看明星的伤情的，他们只关心自己的销售业绩和数字。作为中国人，虽说不忍心，但为了保饭碗，我们只能照做。就算我们不做，其他人也会做。</P>
<P style="TEXT-INDENT: 2em">后来直到OY开始，刘翔的团队发现他伤虽然好了，但他的状态已远远达不到OY夺牌要求。作为赞助商(其中我们NIKE为重，因为座位体育公司，影响最大)。，我们都会在重大比赛前与明星运动员进行沟通，看运动员在比赛中预计的成绩，以制定我们对后续续约的计划（当年我们在刘翔夺OY金牌前就与其签约就是得利于这个政策）。但当我们得知刘的状态将铁定无缘金牌，并将此消息汇报给美国总部后，高层才如梦初醒，当天就视频会议了刘翔的经济团队。因为如果刘翔不能卫冕（甚至夺牌），他的价值肯定将大幅缩水，之前我们与刘的巨额代言费将有可能无法获得任何回报。合同就是合同，我们无法违约，只能找到一个能将我们公司损失减到最低的方案。</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最初的方案是希望能降低刘翔的代言费，此提议立刻遭到刘翔团队的拒绝，因为他们手握合同，他们不愿妥协。之后大概有几周的僵持，双方都不肯让步。其间就有新闻里关于刘翔状态恢复的报道，其实我们知道，这是刘翔团队的策略，因为他们在媒体包括政府里有很多人脉，刘翔的收入有很多会归入体育总局，这些报道就不难理解了。对于进入中国多年的公司，我们对此是再熟悉不过了。我们不可能理会。</P>
<P style="TEXT-INDENT: 2em">僵局的打破出现在有一个美国总部老大提出了一个惊天方案：以伤病理由退赛。理由是：一它能保住刘翔的面子，二作为赞助商，我们也不会有太大损失，因为运动员是因为不可预知的伤病原因退出竞争，它将大大降低未能夺牌在消费者心目中产生的不认同感，甚至如果后续状态恢复在夺牌，我们能有更多的宣传点。</P>
<P style="TEXT-INDENT: 2em">此方案似乎得到了所有人的肯定，很快双方达成了共识，并开始导演后续大家看到了新闻。包括赛前报道，包括退赛时机等等。。。。。。</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实，赛后孙海平教练的眼泪是出自内心的。在我看来，他是真的惜才，是真的惋惜这样一位天才在金钱的力量前倒下。只是他真的无能为力。</P>
<P style="TEXT-INDENT: 2em">刘翔，只是又一个在金钱力量前倒下的N多明星中的一个而已。。。。。。但愿他会是最后一个。</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babka.blog.sohu.com/97573054.html">http://babka.blog.sohu.com/97573054.html</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199225147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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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9 Aug 2008 09:22:5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9T09:22:51+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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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林妙可的后台很强大]]></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1510192444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关于她的文章大多被屏蔽，很黑很强大，大家要看被屏蔽的文章到 <A href="http://bg2ao.spaces.live.com/">http://bg2ao.spaces.live.com/</A>&nbsp;来看吧。也许我应该再注册一个别的博客。不知道哪里能躲开黑手的遮盖</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1510192444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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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5 Aug 2008 10:19:2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5T10:19:24+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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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转】有关两个女孩的双簧]]></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144343293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在奥运开幕式的舞台上，以"国家利益"之名出现的赤裸裸的假唱行为，是真正有违国家诚信的反奥林匹克之举<BR>&nbsp;&nbsp;&nbsp; 相声界有种表演形式：甲化妆在前，模拟动作口形，称"前脸儿"；乙说唱在后，君子动口不动手，称"后背"。一唱一做、惟妙惟肖，世人称之为"双簧"。<BR>&nbsp;&nbsp;&nbsp;&nbsp;&nbsp; 双簧好不好看？好看。有联为证：假说真学仿佛一个，前演后唱喉咙两条。<BR>&nbsp;&nbsp;&nbsp;&nbsp;&nbsp; 都说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8月8日，天才的奥运开幕式导演们，就成功地在全球40亿观众面前上演了一出精彩"双簧"。<BR>&nbsp;&nbsp;&nbsp;&nbsp;&nbsp; 8月9日凌晨，奥运开幕式结束后，导演团队集体会见媒体。总导演张艺谋表示，整场开幕式，最令他感动的就是9岁女孩林妙可清唱的《歌唱祖国》，"那个小女孩唱《歌唱祖国》，每次排练到那儿我都很感动，很由衷的。"<BR>&nbsp;&nbsp;&nbsp;&nbsp;&nbsp; 很少有人知道，导演团队亦未公开说明：那一刻，"感动了全世界"的林妙可其实只是出了镜、对了口型。真正在幕后发声演唱的，是7岁的北京大学附属小学一年级学生杨沛宜。<BR>&nbsp;&nbsp;&nbsp;&nbsp;&nbsp;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事后播出的一段音频采访中，开幕式音乐总监陈其钢透露了这个"不能说的秘密"：开幕式上的《歌唱祖国》并非舞台上的"微笑天使"林妙可所唱，那个稚嫩、真挚的声音其实来自一位7岁的小女孩杨沛宜。<BR>&nbsp;&nbsp;&nbsp;&nbsp;&nbsp; 陈大师解释：杨沛宜小朋友落选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对外形象，是为了国家利益。<BR>&nbsp;&nbsp;&nbsp;&nbsp;&nbsp; 我一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猜度中国的艺术家们，但这次还是被他们的回答"雷"着了。<BR>&nbsp;&nbsp;&nbsp;&nbsp;&nbsp; 让9岁的小妙可出镜，却不给出声，是因为她五音不全、音色不佳么？<BR>&nbsp;&nbsp;&nbsp;&nbsp;&nbsp; 让7岁的小沛宜出声，却不给出镜，是因为她对外形象不佳，以致到了有损"国家利益"的高度么？<BR>&nbsp;&nbsp;&nbsp;&nbsp;&nbsp; 陈大师虽然留法多年，但是他肯定忘记了一句古老的西方谚语：每个孩子都是上帝牵着手来到人间的天使。<BR>&nbsp;&nbsp;&nbsp;&nbsp;&nbsp; 一个7岁小朋友的"对外形象"，可以上升到"国家利益"的高度，堪称空前绝后。但是，各种以"国家利益"之名的丑闻，以"完美"为借口的谎言，早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BR>&nbsp;&nbsp;&nbsp;&nbsp;&nbsp; 奥林匹克是什么？全世界的答案只有一个。只有在中国，它的答案五花八门，唯独与公平、公开、公正无关。<BR>&nbsp;&nbsp;&nbsp;&nbsp;&nbsp; 因为奥运，中国乒乓球界让球成风，曾经是公开的秘密；<BR>&nbsp;&nbsp;&nbsp;&nbsp;&nbsp; 因为奥运，失去了自己孩子的震区家长们，被要求接受政府的几万元补偿，不再追究"问题校舍"的责任；<BR>&nbsp;&nbsp;&nbsp;&nbsp;&nbsp; 在鸟巢并未坐满的坐席上，各国政要济济一堂，唯独不见这座巨型建筑的建设者----农民工；<BR>&nbsp;&nbsp;&nbsp;&nbsp;&nbsp; 据说为"美化城市"，北京市仅粉刷沿街建筑立面就投入了数十亿元之巨，这些经费足够解决城市数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BR>&nbsp;&nbsp;&nbsp;&nbsp;&nbsp; 奥运，已成为最具中国特色的一个寓言。这场事前无说明，事后无解释的"双簧"，只是进一步强化了这个奥运寓言的喜剧效果。<BR>&nbsp;&nbsp;&nbsp;&nbsp;&nbsp; 据说奥运是绿色的，所以我们的开幕式上，用了那么多光电；<BR>&nbsp;&nbsp;&nbsp;&nbsp;&nbsp; 据说奥运是人文的，所以我们的开幕式上，用了那么多无名廉价劳动力；<BR>&nbsp;&nbsp;&nbsp;&nbsp;&nbsp; 据说奥运是科技的，所以我们的开幕式上，用了那么多奇巧淫技，一场双簧，更是堪称"天衣无缝"。<BR>&nbsp;&nbsp;&nbsp;&nbsp;&nbsp; 对国人来说，"假唱"，早已和"假酒"、"假药"、"假球"等诸多常用名词一样，见怪不怪。<BR>&nbsp;&nbsp;&nbsp;&nbsp;&nbsp; 只是，这次是发生在奥林匹克的舞台上，发生在不满10岁的孩子之间。<BR>&nbsp;&nbsp;&nbsp;&nbsp;&nbsp; 在奥林匹克的舞台上，以"国家利益"之名出现的赤裸裸的假唱，是真正有违国家诚信的反奥林匹克之举。<BR>&nbsp;&nbsp;&nbsp;&nbsp;&nbsp; 让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在世界人民面前撒谎，这样的民族没有希望。<BR>&nbsp;&nbsp;&nbsp;&nbsp;&nbsp; 8月11日，央视播出了对两位"歌唱祖国"女孩家人的访谈。9岁的林妙可并没过学过跳舞，但她的笑脸打动了每一个人。<BR>&nbsp;&nbsp;&nbsp;&nbsp;&nbsp; 小妙可的妈妈谈了很多孩子的理想，唯独没有说明，全世界观众当时听到的声音其实不是女儿的。<BR>&nbsp;&nbsp;&nbsp;&nbsp;&nbsp; 7岁的杨沛宜才上一年纪，她给来访的记者唱了一首儿歌。虽然她正在换牙，但在镜头面前，她依然是个天使。<BR>&nbsp;&nbsp;&nbsp;&nbsp;&nbsp; 记者问："没有出镜，有没有遗憾"，小沛宜和她父亲的回答让我落泪：没什么遗憾的，奥运会那么多幕后英雄，有自己的声音已经很满足了。<BR>&nbsp;&nbsp;&nbsp;&nbsp;&nbsp; 我相信，若干年后，让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名垂史册的，一定不是人海滔滔的"为秦王击缶"、不是以和为贵的活字印刷、不是气势如虹的"夸父追日"，而是独步天下的"中国双簧"！■<BR>&nbsp;<BR>注：杨彬彬为《财经》记者&nbsp; 原《新京报》娱乐新闻主编<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144343293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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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4 Aug 2008 16:34:3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4T16:34:3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2008北京奥运开幕式伟大而且唯美]]></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125304721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张艺谋导演的奥运开幕式整体上超出我的想象，实际上已经无法用语言来表述，简单的概括，则是气势逼人却又优雅唯美，充分利用了电子技术来表述中国古文化，有一套。</P>
<P>其亮点有：</P>
<P>1、倒计时。中外合璧，两种文字来表现，不错</P>
<P>2、画卷：是我最喜欢的，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完美的表现了中国古山水画的精髓，美轮美奂，利用电子技术实现的山水画和屏风等，配合古筝优雅的弹奏，然后舞蹈演员利用身体作画，这一段简直是一个极品。</P>
<P>3、缶的方阵：演员动作整齐划一，气势磅礴，及其有震撼力，给观众极大的视觉听觉上的冲击力，让人深深感到中国人的强悍，如此复杂的动作，如此多的人，能做到如此效果，恐怕世界上没有几个国家可以做到，老外对中国人民的印象应该有个极大的变化。</P>
<P>4、烟火大脚印：创意很好，很有含义，可惜电视里看到的是电脑效果，就不评论了。不过估计现场看应该还是不错的，至少这个创意很好。</P>
<P>5、太极：典型的中国文化特征，跟方阵一样，这么多人能做到这一点，足以让世界知道中国人民的伟大。</P>
<P>6、点火：原来不我赞成李宁点火，原因见另一篇博文，但是看了开幕式，我才知道，除了李宁，别人还真不行。夸父追日这个创意还是不错的，画卷打开的也很美。</P>
<P>7、主题歌：一开始以为是亚运会那种歌曲，没想到是这么美轮美奂的歌曲，虽然不是气势磅礴，但是静下心来听，能听到感动，完全体现了中国当前以和谐为主题的政治思想，能让人去除浮躁，不错，刘欢、莎拉-布莱曼演唱的也很不错，完全唱出了歌曲里包含的韵味，莎拉-布莱曼的天籁之音果然不同凡响，我算见识了。</P>
<P>&nbsp;</P>
<P>缺点：</P>
<P>1、首先给cctv，转播质量不好，解说不好，字幕基本没有，垃圾镜头太多，镜头切换水平欠佳，他们忘记了这是奥运会，不是两代会，有一些镜头太多不好。</P>
<P>2、朗朗弹钢琴，那个小孩子是怎么回事？捣乱还是行为艺术？</P>
<P>3、点火：有一段李宁跑在前面了，不知为何。如果一直领跑倒也不错，可惜又退回到画轴后面了，觉得不应该。</P>
<P>4、林妙可假唱：本来如果播放的是本人录音，倒也可以理解，毕竟大场面，为了效果放录音对口型也是可以的，可是没想到居然是另一个女孩在后台唱的，结合某发言人的说法，和最近出现专业炒作林妙可的团队，我不禁想起了《下一站天后》，这可能是开幕式中唯一一个让我感到不爽的因素了。</P>
<P>5、演出有一点虎头蛇尾，也许是时间问题吧，也许是演出开始太精彩唯美了，反而使后面的节目有一些逊色。</P>
<P>总体上讲，奥运会开幕式很好，让中国人普遍感到自豪，如果有DVD，我一定收藏，我也相信，以后的奥运会想超越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将是很困难的事情。我为自己是中国人自豪</P>
<P><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2ERrCsmbrU5-VyB3RNaAKg==/1186698501812577269.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2ERrCsmbrU5-VyB3RNaAKg==/1186698501812577269.jpg"></A><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gcZfrghTZeOvWvQkp4kI1g==/1186698501812577273.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gcZfrghTZeOvWvQkp4kI1g==/1186698501812577273.jpg"></A><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JNDStqH02q7HmVVZ4mQ6XQ==/1186698501812577274.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JNDStqH02q7HmVVZ4mQ6XQ==/1186698501812577274.jpg"></A><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vjCbJEaX2lAUftkuQpfVbQ==/1186698501812577275.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vjCbJEaX2lAUftkuQpfVbQ==/1186698501812577275.jpg"></A><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fte0-Pd995gJHzsVlmq-vA==/1186698501812577276.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fte0-Pd995gJHzsVlmq-vA==/1186698501812577276.jpg"></A></P>
<P><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gu570vYWiaY0kraEQO1VhA==/5673972580533686063.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gu570vYWiaY0kraEQO1VhA==/5673972580533686063.jpg"></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125304721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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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7:30:4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4T13:28:5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个人不希望是李宁点燃火炬]]></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810322941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1、他首先是一个商业人士，他点燃圣火带着浓重的商业味道，难道要做隐性广告？ <BR>2、他有官方身份，虽然与体育有关，虽然他曾经是个伟大的运动员，但是恐怕没几个奥运会让一个官员来点燃圣火，美国上次就请了阿里来点生活，深受观众欢迎！ <BR>我认为点燃圣火应该是一个在运动场上曾经或者现在都辉煌或者做过重大贡献的运动员或退役运动员，不应该跟商业和政府政治扯上关系，不过在中国一切皆有可能，也许我不希望的正是要发生的，弄不好好几个人上去点圣火，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BR>我希望点圣火的人让人佩服震撼，不要让人们想到别的方面，</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810322941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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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8 Aug 2008 10:32:2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08T15:21:2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邵建：游行应作为一种常态政治]]></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544124436</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作者：邵建，南京晓庄学院教授</P>
<P><A href="http://news.163.com/08/0805/09/4IIS340V00012Q9L.html">http://news.163.com/08/0805/09/4IIS340V00012Q9L.html</A>#</P>
<P>奥运期间，"接受游行示威申请，逾期不复视为许可"。即使题目以观，这也是一种政治上的改进。它出现在奥运这个举世瞩目的"殊态"时期，殊可理解。这些年来，媒体上有"奥运经济"一词，其实，借奥运之风，未必也不可以有"奥运政治"。这不是把奥运政治化，而是某种意义上的政治奥运化。政治本身就是公民事务的一部分，奥运重在参与，政治公共事务，公民也重在参与。经过申请的游行集会正是公民有序参与的一种形式。</P>
<P>游行集会是每一个公民的宪法权利，它由宪法授予，又由宪法保障。但，在宪法与宪政脱节的情况下，公民的这项权利往往流于一纸空文而无从兑现。对此，美国应对的办法是，制定"宪法修正案"亦即"权利法案"，以其第一条来限制国家立法，不准它以立法的形式制定剥夺公民和平集会权利的法律条款。至于这次奥运出台的举措，则是直接针对国家行政权力，它几乎类同于游行的登记制或备案制。和以前相比，这的确是个值得称道的举措。</P>
<P>如果游行集会没有暴力或煽动暴力的因素，只是一种言论、思想或利益上的表达，公安权力不妨持宽容态度，尽量予以许可（这才是真正的登记制）。这里的底线很明确，即游行不得在现场扰及公共治安。另外，一个久染那个时代色彩的词汇需要指出，所谓"游行示威"。其实，游行未必是为了示威，而是正当表达自己的权利。通常说来，权利不是权力，它无威可示。再者，"威，畏也"（《说文》），行使权利也不需要让他者产生畏惧。因此，若用"和平集会"可能更准确一些。在这里，和平是最重要的，但它需要权力和权利双方配合。</P>
<P>游行作为一种常态政治，是每一个民主政体的必然现象。如果一个国家中看不到这种现象，倒可以从中观察它的政治体制是什么。中国作为一个共和国，共和的要义就在于这个"和"是"和而不同"的和。共和体不是共同体，它不是一味求同，而是同中存异。因为构成共和的对象本身就是不同的。不同的对象需要表达不同的声音、意志和利益，除了按照共同制定的游戏规则博弈，它当然也可以通过游行、集会、请愿表达自己想表达的一切，哪怕它不同于社会主流或对权力持异议。因此，不要把游行视为洪水猛兽，它是多元化社会中很正常的公共生活现象，甚至带有游戏色彩。</P>
<P>这里不妨挑剔一下该报道的结尾："对于这一条时限规定，外界普遍给予了好评。一名外国记者表示……，这是非常大的进步。"尽管说的是事实，但为什么是老外说？好像这是做给外国人看的，而我不希望是这样。（原载于《珠江晚报》） （原题为《多元化社会需要多元化表达》） <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7544124436</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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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5 Aug 2008 16:41:2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05T16:42:5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哈尔滨有特色的圣火传递]]></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18492169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208名火炬手，每人传递20-30米，每1.5米一个警察，部分路段汽车传递，没有自发的群众观众，现场观众为政府组织的学生、公务员等。 <BR>大街小巷人来人往，鲜见国旗和奥运会旗，真的体现了政府的精神。 <BR>恐怕黑龙江的传递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P>
<P>&nbsp;</P>
<P>
<TABLE align=center>
<TBODY>
<TR>
<TD align=middle height=30><FONT style="FONT-SIZE: 15pt" color=#000000><B>确保奥运火炬在哈传递活动欢乐祥和平安顺利</B></FONT></TD></TR>
<TR>
<TD align=middle><FONT style="FONT-SIZE: 11pt" color=#606060>———北京奥运火炬哈尔滨传递活动总指挥、副市长张显友答记者问</FONT></TD></TR></TBODY></TABLE></P>
<P style="LINE-HEIGHT: 22pt; LETTER-SPACING: 0em; TEXT-ALIGN: justify">　　奥运火炬即将在哈尔滨市传递。日前，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奥运火炬哈尔滨传递活动总指挥、副市长张显友。 </P>
<P style="LINE-HEIGHT: 22pt; LETTER-SPACING: 0em; TEXT-ALIGN: justify">　　问：奥运火炬在哈尔滨市传递有怎样的意义？ </P>
<P style="LINE-HEIGHT: 22pt; LETTER-SPACING: 0em; TEXT-ALIGN: justify">　　答：哈尔滨市是2008年奥运会火炬在我国东北三省传递的首站。迎接和传递奥运火炬，对于哈尔滨市有着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第一，火炬传递活动将在我们这座城市进一步传播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五环是世界上认知度最高的标志之一。奥林匹克精神不仅是一种体育运动精神，它还象征着世界和平、和谐、合作，象征着友谊和团结。第二，火炬传递提醒人们奥运会要在北京召开了，这是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最有效的宣传。看到这传向北京的圣火，哈尔滨市人民将无不欢欣鼓舞，对北京奥运会的成功更加充满期望，激发广大市民为北京奥运会作贡献的积极性。第三，奥运火炬的传递一定会进一步激发哈尔滨市人民对体育运动深刻意义的认识，提升冰城人民的体育意识。北京奥运火炬在各地的传递是对全民健身运动的一次动员。同时，火炬在哈尔滨传递，对于展示哈尔滨的城市形象，提高哈尔滨的知名度，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P>
<P style="LINE-HEIGHT: 22pt; LETTER-SPACING: 0em; TEXT-ALIGN: justify">　　问：请您介绍一下奥运火炬在哈尔滨市传递的时间和路线。 </P>
<P style="LINE-HEIGHT: 22pt; LETTER-SPACING: 0em; TEXT-ALIGN: justify">　　答：2008年奥运会火炬将于7月11日早8时起在哈尔滨传递。起点是防洪纪念塔广场，终点是太阳岛太阳广场。这两处景观是哈尔滨的标志性景观。雄伟的防洪纪念塔体现了哈尔滨人民不畏艰险、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的精神风貌；美丽的太阳岛闻名遐迩，是夏季旅游避暑的胜地，也是冬季冰雪旅游的乐园。传递活动选择从防洪纪念塔开始，环绕太阳岛后结束，能够更好地向全国和世界展现我们这座城市的美好形象和秀丽景观。同时，7月11日是星期五，不是休息日，选择这样一条线路，也有利于减轻城区一些主干道的交通压力和减少对广大市民正常生活带来的不便。 </P>
<P style="LINE-HEIGHT: 22pt; LETTER-SPACING: 0em; TEXT-ALIGN: justify">　　火炬传递的具体线路为防洪纪念塔—道里江畔公园—松花江公路大桥—松北大道—太阳大道—上岛路—斜拉桥—环岛路—太阳桥，终点为太阳岛太阳广场，线路共14.86公里。全程共有208名火炬手传递火炬。 </P>
<P style="LINE-HEIGHT: 22pt; LETTER-SPACING: 0em; TEXT-ALIGN: justify">　　问：广大市民对于火炬在哈尔滨的传递十分关注。应当如何引导大家更好地参与和观看火炬传递活动？ </P>
<P style="LINE-HEIGHT: 22pt; LETTER-SPACING: 0em; TEXT-ALIGN: justify">　　答：全市人民群众对于火炬传递活动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并正在以各种实际行动为办好2008年奥运会作出贡献。许多市民希望到火炬传递现场参与有关活动，这种热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过，考虑到火炬传递沿途的疏导能力有限，我们希望更多的市民朋友以收看电视直播、收听广播等方式来了解火炬传递盛况。特别是正在放假的中小学生，由于现场可能比较拥挤，广大家长应当注意不要让孩子出现安全事故。 </P>
<P style="LINE-HEIGHT: 22pt; LETTER-SPACING: 0em; TEXT-ALIGN: justify">　　为确保奥运火炬的顺利传递，7月11日早，将对火炬传递沿线实行道路封闭，这对市民过江、晨练、早市购物等会带来不便，还请大家给予谅解。 </P>
<P style="LINE-HEIGHT: 22pt; LETTER-SPACING: 0em; TEXT-ALIGN: justify">　　我们相信，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全力支持下，奥运火炬在哈传递活动一定会欢乐祥和、平安顺利。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18492169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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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1 Jul 2008 08:49:2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11T10:18:4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三部委要求食品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为收费还是为环保？]]></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04315721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据 <A href="http://news.163.com/" target=_blank>网易新闻</A> 报道： <A href="http://news.163.com/08/0710/14/4GGF8O350001124J.html" target=_blank>三部委要求食品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A></P>
<P>　　核心提示：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强调，用于装盛生鲜等食品的塑料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A href="http://news.163.com/08/0710/14/4GGF8O350001124J.html" target=_blank>查看全文&gt;&gt;</A></P>
<P><STRONG>我对这条新闻的看法是：</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今天刚看到这个新闻，很搞笑的一条消息，三部委难得一次如此意见统一，能够顺利的出台此政策，看来真是为了国家人民鞠躬尽瘁。但是看了之后我就奇怪，本来包装袋有便携功能，可以大大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因为包装袋是无法节约的，否则商品将无法销售，而拥有便携功能的包装袋，充其量就是多个手提而已，估计成本增加不了多少，多出来的塑料材料自然也不会多多少，有了这个功能，用户完全可以不用再用其他塑料袋来包装携带，实际上是节约了一个塑料袋，如今国家三部委花大力气禁止有便携功能，真是怪哉，难道没了便携功能的包装会更环保<BR>？恐怕不是吧，用户为了携带，自然会花钱购买一个昂贵的但是薄薄的购物塑料袋来携带，恐怕不仅浪费了老百姓的钱，塑料袋的消耗也自然增加了，因此从环保意义来讲行不通，那么只有一个解释了，就是为了收费，大家都知道，一个小小的购物塑料袋至少需要三角钱，这些钱恐怕不全被商家收走了，国家部门自然也会分一杯羹，那么民众多买塑料袋，自然收费就会多一些，有大大的好处，因此三部委出台此政策也不是很难理解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那么，按照限塑令限制塑料袋真的就环保了吗？在没有良好的替代产品出现之前执行此政策究竟是为了民生还是为了部门的脸面和政绩呢？难道没有别的好办法吗？中国的各种政策难道真的是拍脑袋产生的吗？</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043157217</comment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043157217</guid>
    <pubDate>Thu, 10 Jul 2008 16:31:5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05T16:43:1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黑龙江7月7日14:32发生一次地震]]></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7254290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FONT size=3>4.8级，目前国家地震局网站没有相关信息，以下信息来自美国地震局。 </FONT></P>
<P><BR><FONT size=3>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recenteqsww/Quakes/us2008ueam.php <BR><BR>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recenteqsww/Maps/region/Asia.php <BR><BR></FONT></P>
<H3 minmax_bound="true"><FONT size=3>Earthquake Details</FONT></H3>
<P>
<TABLE summary="Earthquake Details" minmax_bound="true">
<TBODY minmax_bound="true">
<TR minmax_bound="true">
<TH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glossary.php#magnitude" minmax_bound="true">Magnitude</A></TH>
<TD minmax_bound="true"><STRONG minmax_bound="true">4.8</STRONG></TD></TR>
<TR minmax_bound="true">
<TH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glossary.php#date" minmax_bound="true">Date-Time</A></TH>
<TD minmax_bound="true">
<UL minmax_bound="true">
<LI minmax_bound="true"><STRONG minmax_bound="true">Monday, July 07, 2008 at 06:32:53 UTC</STRONG> </LI>
<LI minmax_bound="true">Monday, July 07, 2008 at 02:32:53 PM at epicenter </LI>
<LI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neic.usgs.gov/neis/bulletin/neic_ueam_tz.html" target=_blank minmax_bound="true" false;? neic_ueam_tz.html?,?Time_Zone?,?toolbar="no,location=no,directories=no,status=no,menubar=no,scrollbars=yes,resizable=yes,width=600,height=300');return" bulletin neis neic.usgs.gov http:>Time of Earthquake in other Time Zones</A></LI></UL></TD></TR>
<TR minmax_bound="true">
<TH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glossary.php#location" minmax_bound="true">Location</A></TH>
<TD minmax_bound="true">47.098°N, 122.946°E</TD></TR>
<TR minmax_bound="true">
<TH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glossary.php#depth" minmax_bound="true">Depth</A></TH>
<TD minmax_bound="true">10 km (6.2 miles) set by location program</TD></TR>
<TR minmax_bound="true">
<TH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glossary.php#region" minmax_bound="true">Region</A></TH>
<TD minmax_bound="true">NEI MONGOL-HEILONGJIANG BORD. REG, CHINA</TD></TR>
<TR minmax_bound="true">
<TH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glossary.php#distances" minmax_bound="true">Distances</A></TH>
<TD minmax_bound="true">80 km (50 miles) WSW of <B minmax_bound="true">Qiqihar, Heilongjiang, China</B><BR minmax_bound="true">165 km (100 miles) N of <B minmax_bound="true">Baicheng, Jilin, China</B><BR minmax_bound="true">165 km (105 miles) WNW of <B minmax_bound="true">Daqing, Heilongjiang, China</B><BR minmax_bound="true">960 km (590 miles) NNE of <B minmax_bound="true">BEIJING, Beijing, China</B><BR minmax_bound="true"></TD></TR>
<TR minmax_bound="true">
<TH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glossary.php#uncertainty" minmax_bound="true">Location Uncertainty</A></TH>
<TD minmax_bound="true">horizontal +/- 16.9 km (10.5 miles); depth fixed by location program</TD></TR>
<TR minmax_bound="true">
<TH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glossary.php#parameters" minmax_bound="true">Parameters</A></TH>
<TD minmax_bound="true">NST= 43, Nph= 43, Dmin=&gt;999 km, Rmss=1.22 sec, Gp=151°,<BR minmax_bound="true">M-type=body magnitude (Mb), Version=7</TD></TR>
<TR minmax_bound="true">
<TH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glossary.php#source" minmax_bound="true">Source</A></TH>
<TD minmax_bound="true">
<UL minmax_bound="true">
<LI minmax_bound="true">USGS NEIC (WDCS-D)<BR minmax_bound="true"></LI></UL></TD></TR>
<TR minmax_bound="true">
<TH minmax_bound="true"><A href="http://earthquake.usgs.gov/eqcenter/glossary.php#eventid" minmax_bound="true">Event ID</A></TH>
<TD minmax_bound="true">us2008ueam</TD></TR></TBODY></TABLE></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7254290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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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7 Jul 2008 14:54:0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8T09:07:0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圣火传递，至于这样防备老百姓吗？]]></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58114134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哈尔滨的奥运圣火传递即将开始了，记得上个月与一朋友喝酒，也是一个铁杆爱国者，酒席间谈起圣火传递会不会有捣乱的，此哥们说，“他敢，这是全国人民的好事，他敢闹事捣乱不用警察，我就先把他废了”，谈到此，还研究是否可以做个条幅欢迎圣火，后来事情太忙，我们也没再见面，因此条幅没做成，但是相约去看圣火，也算是为国家捧场助威。而最近，从各种渠道得知，哈尔滨的圣火传递只有不到5个小时，而且是在太阳岛和防洪纪念塔之间传递，也就是传递的路线基本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如临大敌，要组织多少人当观众以防出事等云云，听到此，笑了，原来我们那天说的话都是一厢情愿而已，政府早就做好了打算，我等所谓的爱国主义者根本用不到去表现，自然，捣乱分子也没机会捣乱，如此完美的决定真是厉害，既然依照政府决定的传递路线我等百姓很难看到传递，倒也省去了我等草民的麻烦，该上班上班，该睡觉睡觉，想看圣火，看看电视机即可，大可不必替政府操心，呵呵，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也，哈哈。 <BR><BR>　　算了，做俯卧撑去，最近有点胖，老婆不满意，这才是要操心的。</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58114134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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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5 Jul 2008 20:11:4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5T20:13:5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萨科齐为出席奥运会开价遭中国网民抵制]]></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21105956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A href="http://news.sina.com.cn/w/2008-07-02/104215857506.shtml">http://news.sina.com.cn/w/2008-07-02/104215857506.shtml</A></P>
<P>　　“中国政府和达赖谈得好，我就考虑去北京参加奥运会”———法国总统萨科齐周一在电视讲话中再次给出席奥运“开价码”，并表示可能会见达赖。这已经不是萨科齐第一次借“西藏问题”向中国施压，而这位自说自话的法国领导人恐怕忽略了中国人对他的态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7月1日明确表示，中方反对有关国家领导人以任何方式会见达赖，并反对将涉藏问题与北京奥运会挂钩。而中国网民的大量留言显示，萨科齐不是在奥运期间受普通中国百姓欢迎的人。 </P>
<P>　　<STRONG>萨科齐称下周宣布是否来京</STRONG> </P>
<P>　　萨科齐周一在法国国家电视台发表讲话时宣称，如果达赖代表与中国政府的对话有进展，“达赖和中国政府方面都承认谈判的进展，那么我参加奥运开幕式的障碍将被排除。”他表示将在下周早些时候做出决定，而那时他正在日本出席八国集团首脑峰会。萨科齐周一还反复提到，西藏事件是“不可接受的”，同时也表示中国愤怒的力量不容小觑。萨科齐还表示，有可能在8月份达赖来法国时接见他。 </P>
<P>　　此前法国《观点》周刊网站曾报道，萨科齐将在8月初达赖去法国时与其会晤。报道称，双方会晤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但在达赖两年前就安排好的行程中已经为此类会晤预留了时间。会晤地点预计会在佛教寺院而不是在总统府爱丽舍宫，以便达赖以宗教领袖而非政治领袖的身份出席会晤。 </P>
<P>　　<STRONG>我外交部重申反对奥运政治化</STRONG> </P>
<P>　　中国政府有关部门7月1日起与达赖私人代表进行了近两个月来的第二次接触。引起了世界各国的瞩目。加拿大外交部长1日表示欢迎中国政府与达赖的非正式对话，认为这是建立西藏和平的重要一环。 </P>
<P>　　对于萨科齐“谈得好才来”的态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西藏事务是中国的内政。中国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同达赖喇嘛私人代表的接触是中国的内部事务。我们反对有关国家领导人以任何方式会见达赖，反对将涉藏问题与北京奥运会挂钩，反对将奥运政治化。 </P>
<P>　　上海欧洲学会会长伍贻康对萨科齐的态度表示了不屑，认为萨科齐的做法不是一个大国政治家的风范，只能反映出他本身的不成熟和草率。伍贻康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萨科齐受自由主义影响很深，上台后极力加强同美国的关系，对中国施压是他总的外交战略的一环。他现在强调人权和“西藏问题”挂钩、“西藏问题”和奥运挂钩是对中国很不友好的表现。而萨科齐作为一个政治家，以此为要价更是不明智。中国也绝不会迁就萨科齐这种处世方法。 </P>
<P>　　<STRONG>中国网民“不欢迎萨科齐”</STRONG> </P>
<P>　　实际上，萨科齐多次在出席奥运会开幕式问题上摇摆已经严重伤害了中国民众的感情。在中国的网上论坛中，有不少是“拒绝法国总统萨科齐来北京参加开幕式！中国不欢迎你！”甚至“抵制法国”的留言。对此，伍贻康表示，“现在一些人表现得好像中国求着他们来一样，其实奥运本是个国际盛事，现在已经有七八十个国家的首脑表示要来参加奥运开幕式，中国根本不在乎多一个、少一个。拿来不来参加奥运当牌打、把奥运扯到政治上来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P>
<P>　　7月1日起，法国开始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萨科齐信誓旦旦地表示要“重塑欧洲”，而这位轮值主席将对中欧关系发挥何种作用让人担心。对此，专家表示，法国在欧洲的影响力远远不及德国、英国，萨科齐的一些个人行为也不会影响中欧关系的大局。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21105956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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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 Jul 2008 13:10:5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10T16:41:3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洪巧俊：不能让“周老虎”变为替罪羊]]></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2563176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A href="http://news.sina.com.cn/pl/2008-06-30/092415842040.shtml">http://news.sina.com.cn/pl/2008-06-30/092415842040.shtml</A></P>
<P>　　“华南虎照片事件”是一场闹剧，让13亿人为之疯狂的闹剧，且闹腾了9个月之久。按理这样的戏早该收场，可还是演了这么久。如果是查处一个农民诈骗，不要说需要9个月，就是9天也够了。试想，如果没有权力导演，可以产生如此大的魔力吗？“周老虎”能一直岿然不倒，事件真相一直不能得到澄清，这“功劳”难道不应归功于陕西有关官员的庇护？</P>
<P>　　直到今年4月17日，朱巨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然坚持认为“虎照是真的”。朱巨龙甚至还呼吁有关部门应迅速采取科学措施，“公开、透明，跨地域、跨学科参与，媒体、公众全过程监督”鉴定周正龙虎照。就在前几天，陕西林业厅仍有官员说虎照不假呢。</P>
<P>　　对于农民周正龙的结局，可以说是预料之中，当人们称他为“周老虎”之时，我却叫他“周替罪羊”。</P>
<P>　　不是吗？整个“华南虎照片事件”逮捕的也就农民周正龙一人。报道说，13人受到行政处理的原因是“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行政工作纪律与程序”，似乎他们只是“为受骗而承担责任”，所以，他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似乎“华南虎照片事件”从策划、编剧到搭台演戏，都与他们无关似的。难道整个“华南虎照片事件”只是周正龙对重金悬赏的垂涎觊觎，而没有官员对政绩、虚名、个人利益的急功近利？</P>
<P>　　我不是为周正龙开脱罪责，而是认为周正龙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造出轰动全国的“华南虎照片事件”，这样一部“年度愚民大戏”决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更何况周正龙还是一老农。那么这部大戏的制片人、编剧、导演又是谁呢？按照网民所说的，周正龙在这部大戏中充其量不过是个“跑腿”的，连主角份也沾不上。可现在后台的制片人、编剧、导演却没有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倒是“跑腿”的先跑进了牢房。</P>
<P>　　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白少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虎照造假事件系周一人所为，没有发现公职人员和其他村民参与造假的事实。</P>
<P>　　但早在去年12月2日，中国摄影家协会公布了华南虎照片鉴定结果，到会专家一致认为周正龙的照片作为华南虎存在证据属性的影像是不真实的，同时40幅影像是具有一定摄影经验的人拍摄或者指导拍摄。即使周正龙自学成才，果真学得了如此出色的PS技术？既然周正龙这个老农没有这样出色的技术，那么有如此出色技术的人又是谁呢？这40幅影像不可能一人独立完成，那么为周正龙合作的人又是谁呢？</P>
<P>　　在这起虎照事件当事各方的博弈中，民意只取得了暂时胜利。假如只是把“周老虎”演变为“周替罪羊”，仅仅是周正龙受到刑罚，民意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胜利！</P>
<P>　　(本报特约评论员 洪巧俊）</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2563176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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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ul 2008 14:56:3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10T16:41:2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秋风：纸老虎事件处理未触及根本]]></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2542276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A href="http://news.sina.com.cn/pl/2008-06-29/161415838076.shtml">http://news.sina.com.cn/pl/2008-06-29/161415838076.shtml</A></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大河网讯 6月29日，陕西省政府终于对外公布了<A href="http://news.sina.com.cn/c/2008-06-29/113215837540.shtml">关于“华南虎照片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A>。该省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周正龙造假，涉嫌诈骗罪，已以涉嫌诈骗罪提请检察机关批捕。卷入此事件的13名政府机关相关人员受到处理。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这么多官员被撤职、免职，似乎挺解气。但是，仅此并不足以恢复正义，而且，陕西省相关部门在处理过程中也存在严重违反法律之处。</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其实，用不着陕西省公安机关来告诉全国公众，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系造假所为。早自去年底以来，摄影、环保、森林等领域的多家机构和专家已以十分清楚而坚实的证据证明，那是一只纸老虎。不会有谁相信，陕西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鉴定能比那些专业人士更权威。</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因此，半年多来，舆论之关注纸老虎事件，焦点不在于照片真伪之再鉴定，而在于追问从县、到省政府、乃至国家林业局，究竟因为什么原因，始终不愿意面对专业机构已经作出的鉴定？这些官员公然袒护假照片，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他们为什么能够肆无忌惮地消耗政府的公信力？对此，他们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现在，陕西省政府给出了一个看似严厉的行政处理结果，但是，上述最重要的问题却无人回答。当然，陕西省政府好赖还在进行处理，而国家林业局在整个事件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甚至没有任何人准备出面作出解释。</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不过，陕西省相关部门处理周正龙的过程，却涉嫌严重违反法律程序。</P>
<P style="TEXT-INDENT: 2em">　　首先，周正龙的妻子称，称自己快一个月没有见到丈夫，而她从来没有收到政府或者公安机关的任何通知。假如此事属实，那么，当地公安机关显然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相关规定，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尽到这个法定责任了吗？如果没有，那么，对周正龙的拘留就是非法的，由此获得的证据，检察机关和法院不应采纳。</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公安机关将周正龙拘留三十多天也属违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周正龙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其次，公安机关涉嫌对周正龙误用甚至滥用诈骗罪罪名。刑法第266条称：“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成立有诸多要件：第一，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周正龙意图获得什么？第二，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比如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周正龙确实这样做了，但法律同时也要求，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然而，周正龙的照片一经公布，舆论、一般民众普遍认定其为造假。那就意味着，他的那些拙劣的欺诈行为并不足以使一般人产生错误认识。但是，因为其他原因，陕西省相关部门人员自愿地产生了错误认识。因此，周正龙的行为要么不构成欺诈行为，要么陕西省相关部门政府官员乃是周氏欺诈行为的合谋者，而不是其欺诈行为的受害者。</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事实上，人们这半年多来所追问的问题也正是，纸老虎究竟是谁制造出来的，是那个智商并不是很高、照片造假技术并不十分高明的农民吗？一个农民能够有那么大的能量、与媒体、与政府机关玩那么大一个游戏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周正龙当然要为其造假行为承担责任，但是，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让周正龙承担责任，以违法的方式追究周正龙的责任，只能进一步损害正义。同时，政府仅对卷入其中的政府官员进行行政处分，也不应被当成解决纸老虎事件的终点。如果政府不能对整个事件背后促使官员行为扭曲的机制、制度因素进行矫正，比纸老虎事件更离奇的事情就仍会层出不穷。秋风</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2542276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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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25422769</guid>
    <pubDate>Tue, 1 Jul 2008 14:54:2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10T16:40:4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舒圣祥：周正龙不是一个人在战斗]]></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2514337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news.sina.com.cn/pl/2008-06-30/080415841485.shtml">http://news.sina.com.cn/pl/2008-06-30/080415841485.shtml</A></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作者：舒圣祥</P>
<P style="TEXT-INDENT: 2em">　　6月29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通报了“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宣布农民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是一个用老虎画拍摄的假虎照。周正龙造假，涉嫌诈骗罪，已被提请批准逮捕。<A href="http://news.sina.com.cn/c/2008-06-30/021015838974.shtml">13名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理</A>。(本报今日报道)</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事实上，“周老虎”等于“纸老虎”早已不成称之为新闻，而是公众的一致看法。人们更想知道的是，这样一部“年度大戏”会揭开一个怎样的幕后故事？从制片人到编导主创等一干人等最终又会受到怎样的责任追究？</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热演大半年之久的大戏，竟被调查为：“虎照造假事件系周一人所为，没有发现公职人员和其他村民参与造假的事实”。用一句时髦的话说，虎照造假事件，完全是周正龙一个人在战斗。而包括从县政府到林业部门的所有人，都是上当受骗者，都是事件中的受害者，他们和全国人民一样都被周正龙愚弄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　　13人受到行政处理的原因是“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行政工作纪律与程序”。如此大而虚乏的理由，大概意思应该是要他们“为受骗而承担责任”。因此除一人被行政开除，两人被行政撤职外，其他皆为诫勉、警告、记过之类的虚罚。</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我们就要疑惑了：周正龙一个陕西农民，何以单枪匹马轻松斗败一整套的政府官僚系统，并且让虎照事件“纸包火”大半年而不漏？如果只是周正龙一个人在战斗，他何以消解“千夫所指”于无形，何以让历来起效迅速的自上而下的权力问责体系，俯首低头“倾情陪演”长达大半年之久？何况，在舆论掀起持续“打虎风暴”之后，当地政府部门的表现也与一个上当受骗者的身份太不符合了。哪有这样的受骗者，被人骗了，不去追查骗子的诈骗行径，反而拼命去维护骗子的名誉？</P>
<P style="TEXT-INDENT: 2em">　　说到诈骗，究竟是周正龙要诈骗两万块钱？还是有人要诈骗“闻华南虎啸”的保护区名号和旅游区招牌呢？比照片造假更可怕的是权力造假。此一事件中真正欺骗全国人民的，也许恰恰是别有用心的政府部门和官员。现在的所谓调查处理，应该成为另一场追问风波的开始。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2514337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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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ul 2008 14:51:4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10T16:40:21+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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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转】周士君：形形色色的挺虎派该当何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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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A href="http://news.sina.com.cn/pl/2008-06-30/071215840754.shtml">http://news.sina.com.cn/pl/2008-06-30/071215840754.shtml</A></P>
<P>&nbsp;&nbsp;&nbsp; 作者：周士君</P>
<P>　　弥漫了数月的华南虎照阴霾，如今终于云消雾散，一度上蹿下跳的周正龙也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提请检察机关批捕。然而，那些曾经为周正龙摇旗呐喊的“挺虎派”又怎么样了？他们为了营造这个弥天大谎而大肆鼓噪，如今，这些各怀鬼胎的“挺虎派”又该承担什么责任？</P>
<P>　　“挺虎派”的中坚力量，当数陕西省林业厅的一些官员，其中既有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野生动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更有两位副厅长孙承骞和朱巨龙。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政府官员的力挺，才使得周正龙有恃无恐，并在媒体面前信口雌黄。</P>
<P>　　而在数月前，关克还公然表示，对华南虎照进行刑事侦查也一直是他和朱巨龙呼吁的，将来一定会给社会一个可信的说法，他说，“我想这个时候，谁也没有胆子在华南虎照片的问题上做手脚”。如今，尽管“挺虎派”官员大多已被撤销行政职务，但他们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呢？我们还需要拭目以待。</P>
<P>　　但笔者却不由得担心，某些“挺虎派”官员有可能会逃避刑事责任。这是因为，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已埋下了“伏笔”，他说，“虎照拍摄造假事件系周一人所为，没有发现公职人员和其他村民参与造假的事实”。这说明，华南虎照事件的法律责任可能只有周正龙一人承担，至于那些“挺虎派”官员，可能只是先撤行政职务避避风头，风头一过，说不定还会异地为官，何谈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即使他们没有直接参与造假，但以政府官员的身份大肆“挺虎”，不仅直接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涉嫌渎职罪，相关部门怎能只做撤职的处分呢？</P>
<P>　　同时，一些想从虎照闹剧中分一杯羹的边缘“挺虎派”也值得注意。比如，赴镇坪采风的新闻话剧《拍虎》剧组，就欲以十万元片酬邀请周正龙当主角。他们的做法尽管没有触及刑律，但却属于为虎作伥的帮凶，正是由于他们的力挺，才使情节简单的虎照案变得扑朔迷离，因此他们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P>
<P>　　虎照案尘埃落定后，“打虎派”的主力——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傅德志表示，这不是他一个人的胜利，“我想这是整个网友的胜利，是中国追求真相的老百姓的胜利，也是政府求真务实的一个胜利，更是媒体的一个胜利”。笔者没有这么乐观，因为在众多“挺虎派”及帮凶还没有被绳之以法以前，即便说这是一个胜利，也只是一个惨淡的胜利而已！</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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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ul 2008 14:49:1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10T16:39:57+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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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转】小议虎照---弃卒未必保得了车]]></title>	
    <link>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933198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A href="http://bbs.news.163.com/bbs/shishi/84904788.html?1214874082929#reply">http://bbs.news.163.com/bbs/shishi/84904788.html?1214874082929#reply</A></P>
<P>作者：喜欢骑马</P>
<P>　　2008年的6月终于有了这么一天，周正龙拍的老虎照片被认定事假的了，那个东西本来就是假的，大多的人都看得出来，也早就看出来了，大多人也说出来了，可是偏偏权威的政府部门不说是假的，这个东西就终于被当作真的忽悠了好长时间，难道一个假的东西只有政府说了才能算假的，只要政府部门不说，假的也就成了真的？ <BR><BR>　　在老虎照片被鉴定为假的以后的第一时间里，周正龙就被逮了，部门一副正义凛然的样---你敢作假，老子就抓你。可是我实在也就不明白了，当初，这个一脑袋高粱花子的农民怎么就拿一张假照片糊弄了一大杆子部门，轻松就拿了他们2万的奖金呢，政府部门的智商难道真的就这么一点，连个周正龙都不如么？ <BR><BR>　　老田也是个文化不高的农民，但对这件事儿，心里跟明镜似的---这个假老虎照片本来就是拿来骗点实惠，当官的捞点成绩，造假的捞点小钱，地方捞点名气，皆大欢喜嘛。偏偏不凑巧的是，中国就有这么个互联网，互联网上就有那么些个喜欢较真的“网络暴民”偏偏的这些人就是死揪着这个假老虎不放手，结果有关部门和部门的当家的经过一番赌咒发誓后，看看互联网上的人根本不买他们的账，诅咒发誓拿脑袋担保不好使，迫于压力只好把真相公示于众。 <BR><BR>　　周正龙终于被人从老虎身上掀下来了，可是这个事儿这样好像还画不上句号，因为周正龙绝对不是把导演、制片、剪辑、爆料、噱头于一身的大拿，他的背后由一个黑洞洞的圈子，眼下周正龙被人抓起来不过是中国象棋哩常用的一个手段“舍卒保车”，丢掉一个不重要的卒子就可以保住一个有用的车，舍掉一个很有用的车，就可以保住更加有用的老帅，他们心里这笔账还算得比较清楚。 <BR><BR>　　假老虎照片这事可以舍卒保车么？我看行不通的，这件事真正应该抓起来的被舍掉的不是周正龙，而应该是那些参与进来的部门，他们砸了政府信誉的招牌，现在本应该出来承担责任，却不敢出来，只是想拿周某人一个人顶缸，把互联网当傻子了？把互联网上的人当傻子了？ <BR><BR>　　但凡有了啥事，只要被国际舆论爆料了，那一定很有效果，一定会追出个所以然来，哪怕这件事不大； <BR><BR>　　但凡有了啥事只要是咱内部念叨的，只要不会被“友邦惊诧”那一定会推诿扯皮，大多最后会不了了之； <BR><BR>　　但凡有了啥错误，犯错误的一定是个临时工，开除了这个临时工，这事也就再没了下文，哪怕是打死人了； <BR><BR>　　但凡事出了问题，总会找一个，把罪责统统揽下，然后这个人蒸发掉...... <BR><BR>　　那些官大多谙熟此道，这次抓了周正龙不过也就是想丢了周某人这个卒，保住自己这个车罢了，可惜的是他们未必能够如愿。 <BR><BR>　　我看这招不好使，那些当初拿脑袋担保的人还是乖乖的把脑袋拿出来吧。 <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无聊阿郎]]></author>
	    <comments>http://bg2ao.blog.163.com/blog/static/720078200861933198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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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ul 2008 09:03:3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1T09:03:31+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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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密友]]></title>	
    <link></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a href="http://vivianghui.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xIi7gMAFGKMwNAyuHj5kQw==/3689011044769862777.jpg" border="0" />玫瑰芳香</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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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href="http://wsq-1207.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M_h6R8d30ToRTvROyTbSQw==/1150388229816782988.jpg" border="0" />蘩猗</a>
</div>]]></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g2ao.blog.163.com/friends</guid>
    <pubDate>Tue, 1 Jan 2008 00:00:0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01T00:00:00+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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